关于印发《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收费退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者:cwc发布时间:2025-08-27浏览次数:10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文件


兰现职院〔202594



关于印发《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收费退费管理

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收费退费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学院审议通过,现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2025717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收费退费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收费退费管理,保障学院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的各项收费及退费管理。

第三条 中高职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中职免)及有关费用是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学生按规定应缴纳的学费等各项费用是学院办学的重要资金来源,是维护学院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 学院实行缴费注册制度,全体在校生必须在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后方能注册取得学籍(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过)。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收费项目,是指收取本院在校学生按国家规定应当向学院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章  管理和服务机构职责

第六条 财务处全面负责各项收费的统筹工作,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拟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各项费用的收缴、票据开具、会计核算等管理工作;负责根据学生处和二级学院提供的学生信息和住宿费信息进行学生收费系统初始化;负责做好学生缴费系统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学生缴费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学生处和二级学院,定期通报二级学院欠费率情况。发布缴费时间及方式等信息,指导缴费相关工作。

第七条 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督促学生履行缴费义务;负责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生基本数据信息,定期向财务处提供学生休学、退学、复学、转学、参军入伍、退役复学、修改姓名、转班级、转专业、住宿等异动情况信息;负责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延缓缴费申请、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学费减免工作。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思想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学生按时缴费;对未注册的学生,严格执行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各二级学院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收费管理工作。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执行文件如有变更,按新文件执行。按标准收取,不得跨年度提前收费。

(一)学费

高职(全日制):4500/·学年。

中职(全日制):全部免除。

成人教育(函授/夜大):按生均成本、办学层次定。

自考应用型专业:按甘价费〔200428号文件执行。

合作办学:按省级部门批准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按住宿条件)

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优质优价、同质同价”原则,按住宿条件分类确定收费标准,具体为:

六人间:900/·学年

四人间:1100/·学年

两人间/单间:1200/·学年

寒暑假: 离校不收;留校按标准按月收;

第四章  收费工作程序

第十条 新生

高职:报到前15天提供信息 -> 财务建库 -> 报到前7天开系统 -> 报到前完成缴费 -> 报到查验。

在新生报到前15日,由学生处牵头,二级学院配合,学生处学籍专管员提交新生基本信息;

中职:注册一周后提供信息 -> 财务建库开系统 -> 一周内收住宿费。

新生报到注册一周后,二级学院学籍专管员根据实际报到注册的学生人数,提交新生基本信息;

困难新生:办理“绿色通道”缓缴(限学费、住宿费)。

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足额缴纳费用的,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院统一要求,为新生办理“绿色通道”缓缴手续。

信息确认:每年1030日前最终确定新生收费信息数据库。

第十一条 在校生收费工作

学期结束前核对学籍变动 -> 通知缴费 -> 开学前完成缴费(暑期开通系统) -> 开学两周后核查学籍异常和欠费。

(一)收费前准备。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的学籍专管员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暑假)前,核对在校生学籍变动信息,并汇总反馈财务处。

(二)通知缴费。二级学院在放暑假时做好收费工作的通知,学院暑期开通网上缴费系统,学生开学报到前理应完成缴费。

(三)缴费核查。开学两周后,财务处再次与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的学籍专管员核对学生学籍异常信息,与二级学院收退费专干核查欠费情况。

(四)缓缴费手续办理。对确有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批准,可以办理缓缴手续。缓缴期限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学期。经批准缓缴的学生,必须签订缓缴承诺书。学生处、各二级学院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缓缴手续,并于第一周周末将缓缴信息交财务处备案。

(五)学生注册。各二级学院按照缴费信息办理学生注册手续。

(六)欠费信息公布。财务处及时公布各二级学院欠费情况。

第五章  学生缴费减、免、贷规定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220号)《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提取学生资助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市级配套资金)、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符合减免政策者,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批,报经学院会议通过。

第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各二级学院应协助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回执。

第六章  学籍异动退费规定

第十四条 退费规定

(一)退学/开除

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住宿费(学年10月,学期5月)。

<15天按半月,≥15<1月按1月计算。

退费金额 = 退费标准 × 退费月数。(实际退费金额由学院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退费申请单上确认)。

(二)实习退宿

外出实习一学期以上不住校的,不收/退当学期/学年住宿费。放假前办退宿手续的不再交新学年住宿费。

(三)休学

自愿原则 ,可退可不退。若退,按退学退费手续办(保留学籍)。

(四)退/休学时间计算

按出具退学、休学申请表(违纪处分决定书)的时间计算。退宿时间按公寓管理员签字时间计算。

(五)票据要求

退费需提交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第十五条 退费办理

(一)退费流程(线上+线上)

二级学院退费专干在学院财务报账系统填写完整的学生退费单→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线上审批→投递纸质材料→财务处5个工作日将退费汇入学生银行卡内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申请退学审批表》(签字盖章齐全)。

2.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第十六条 转学入校,按转入年级专业标准缴学年学费住宿费。

第十七条 学生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准予退费:

1.新生缴费报到入学后,申请自动退学经批准的;

2.新生缴费报到入学后,经体检确实患有疾病需要退学的;

3.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致死、致残以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无法继续学习,导致中途退学的;

4.学生因病休学,休学期满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不合格予以退学的;

5.学生经学校同意转学的;

6.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的;

第七章 收费公示

第十八条 学院须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院及二级学院须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等形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查询与监督。

第二十条 遇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导致收费公示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第八章  收费考核

第二十一条 二级学院负责学费住宿费的催缴工作,保证学费住宿费及时缴入财政非税专户。

第二十二条 年底考核中对学费、住宿费收取比例低于百分之九十(不含百分之九十)的学院扣减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学校收费资金和票据管理。所有收费收入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财务处是学校财务收支管理职能部门,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违者视为“乱收费”,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学生缴费流程指南

一、搜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公众号,进入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界面,点击右下角“智慧校园”,点击“快速缴费平台”,进入“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网上缴费平台”;

二、正确输入缴费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等信息,进入缴款界面;

三、选择缴费项目,点击确认;

四、绑定手机号界面时,请填写学生自己的手机号码,提交绑定;

五、按照系统提供的缴费方式,点击自己的缴费方式,输入支付密码,进行缴费;

六、点击右上角出现“查看电子票据”即可查看自己的电子发票,请有需要的同学妥善保管并复印留存;

七、缴费成功后,返回缴费平台主界面,在主界面下方有“缴费 记录”按钮,点击后可以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八、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报到时上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由学生处统一办理助学贷款额度录入及配合财务人员完成后续收费工作。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5717日印发